众博公文网 - www.xahdsy.com 2024年04月28日 15:32 星期日
  • 热门搜索:
  •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2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岗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8-02 13:35: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岗,供大家参考。

    2022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岗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及〈〈吉林亚

     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

     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信息披露以外,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

     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

     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 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

     出现泄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 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 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 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 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

     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

     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

     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

     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季报、半年报、年报)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大会;

     (三)公司网站;

     (四)邮寄资料;

     (五)电话咨询;

     (六)媒体采访和报道;

     (七)一对一沟通;

     (八)现场参观;

     (九)路演。

     第七条《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 站上公布。

     第八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不 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

     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 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九条公司应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开设投

     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

     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第十条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

     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

     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等投资者关系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一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 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二条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主要职责有: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
    持续 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

     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
    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 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

     资者和媒体的咨询;
    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

     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 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

     共关系;
    在涉讼、重大重组、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提 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

     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确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办理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具体事

     务。

     第十四条公司指定证券投资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职能部门,信息管理部 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辅

     助部门,负责公司网站上有关投资者关系信息版面的维护。

     第十五条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证券投资部应及时

     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

     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第十七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不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各部门、所属子 公司均有义务配合证券投资部

     组织的投资者参观或调研活动,以便更好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以适当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部门负责人、所属子公司

     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

     应当举行专门的培训。

     第四章附贝U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推荐访问:投资者关系管理岗 投资者 关系 管理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