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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单位规章制度7篇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4-28 19:40:06

    篇一: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实习管理规定(大全五篇)

      第一篇:实习管理规定

      西部网实习生管理规定

      为规范实习生管理,确保网站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全环境,现对实习生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实习条件

      1、年满18-25周岁大二以上学生,且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

      2、经过内部员工、信用良好的朋友或有一定的品德和修养的人士推荐以及学校集中统一安排;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及突发性疾病),且能吃苦耐劳;

      4、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习惯(如在公众场合抽烟、酗酒、赌博、恣意闹事等);

      5、低于一个月的实习活动,原则上不予接受;

      6、实习期间能虚心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批评;

      二、申办程序

      1、申请实习人员需提前提交一份书面《实习申请书》,说明自己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推荐人、最新的个人简历、个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电邮)、推荐人等,申请书由推荐人报请科(组)长审核,最后报送网站主任审批。

      2、审核时,要认真核对实习生学生证、身份证、学校推荐信(本网站人员的担保信)等证明文件;

      3、综合部收到网站主任审批的《实习申请书》后,为实习生建立备案登记,后由科组指定网站工作人员担任实习指导老师。

      三、实习结束应办的事项

      1、实习期结束,每位实习生需递交一篇完整的实习个人总结或感受等。

      2、根据实习生个人的情况或需要,向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或实习证明。对于优秀实习生,将向其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并向其所在学校或院系寄送感谢信,并在网站今后招聘员工时优先考虑。

      3、实习结束后,实习生须及时到综合部办理退证手续,退还实习生押金等相关手续。

      五、有关事项

      1、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大学生实习协议书》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加强考勤,有事(病)须告知指导老师。若上班期间需外出,要经过指导老师的允许,且注意安全,否则,后果自负。原则上,实习生不进行单独采访以及安排出市工作等任务,若需进行,须通知部门负责人,出省须经网站负责人审批。

      2、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职责。未经书面同意,实习生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其在实习期间所了解、接触到的属于商业秘密、宣传工作要点、规划以及相关会议内容。

      3、实习生下班时间的一切活动和责任均与网站无关。

      4、不为实习生提供食宿和医疗保证,由实习生自理。

      5、实习生要爱护公物和各类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对实习生一视同仁,也尊重每一位实习生的选择。如果实习生不适应管理或有其他原因,实习生可向指导老师提出终止实习。

      7、实习期间,实习生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对于态度恶劣、犯原则性错误、与岗位要求差距太大的实习生,有权随时劝离。

      六、以上各项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实习管理规定

      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实习是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参加实习的过程,既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过程;又是提高操作技能,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过程;更是经受社会实践锻炼,培养职业意识,养成良好职业纪律、职业习惯、职业道德,顺利实现就业的过程。

      因此,参加实习的学生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意识,树立车间是课堂、实习是学习的观念,立足本职,刻苦锻炼,自觉维护学校和自身形象,完成实习的任务。

      一、实习目的1、通过实习,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学业成绩。

      2、通过实习,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爱劳动的品质,养成良好的德育素养。

      3、通过实习,加深学生对已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使学生熟练掌握从事本专业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技巧,成为懂理论、会操作的应用型人才。

      4、通过实习,给学生提供广泛接触社会的机会,了解社会,了解生活,扩展学生知识领域,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与应变能力,为学生实现创业奠定良好基础。

      二、实习要求

      1、服从学校的推荐和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听从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师傅、领导的指挥。不计较单位好差,不计较收入高低,不计较岗位差异。

      2、勤学好问,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动手能力,努力做到工作态度好、工作质量高。

      3、遵守学校制订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乐于接受正确的批评和教育,有意见可向学校反映。

      4、尊敬师长、同事,虚心好学,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仪容仪表。

      5、经常与班主任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校要求,按时返校参加活动(如自行中断与班主任的联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管理,一切后果自负)。

      6、完成实习任务,按时写好总结。未经实习单位及学校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及实习单位。

      三、实习组织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

      2、参加实习的学生前两年学习综合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

      3、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的学生,必须本人自愿、家长同意。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实习的同学,须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并得到学校的同意后方可外出实习,但要接受学校的监督和管理。

      4、学校在学生参加实习前召开学生或学生家长会议,把学校的实习管理制度、实习单位情况(地址、生产情况、生活情况、工作性质、薪资待遇、注意事项等)向家长作详细介绍。

      5、实习前,学校会安排实习单位筛选学生,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如学生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学校不再推荐实习,其结果由该学生和家长负责。对积极接受实习单位的筛选,但在学校组织的全部集体面试中都不合格,未被选中者,可先在校内实习,直至面试合格。对体检不合格而未被实习单位挑中者,一般应由家长自行负责安排实习单位,也可以向学校申请在校内实习。

      6、学生参加实习前,学校与学生(家长)将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确保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的权益。

      四、实习纪律

      1、学校执行实习的办法,学生实习的单位也是学生就业的单位。凡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生,原则上不得变更实习单位。如遇特殊情况,应先由本人申请,实习单位批准,同时按协议交清有关费用及物品,方可回校重新落实实习单位。对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实习生,学校一律按规定进行处分,实习成绩暂记不合格,必须回学校参加校内实习,直至处分撤销、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发放毕业证书。严重者将随下届学生重新实习。

      2、严格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校外实习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文明实习,安全生产。

      3、忠于职守,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不旷工。请病、事假应按实习单位的制度,办理手续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取得学校和实习单位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请假。

      4、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实习任务,真正把实习作为提高学习、锻炼自己的良好机会。

      5、服从岗位安排,虚心向实习指导师傅学习。尊重周围同事,实习期间应认真主动工作,做到“三勤一热爱”,即“脑勤、手勤、脚勤,热爱本职工作”。

      6、做到实习不忘学习,认真学习和钻研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勇于参加实习单位的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以主人翁的姿态、员工的身份投入到实习单位的各项活动中。

      7、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养成文明守纪、安全生产、安全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杜绝一切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对擅自行动而发生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

      8、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讲文明、懂礼貌,遵守法律法规、厂规厂纪,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如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条例,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9、按学校规定办理参加实习的有关手续,认真、如实填写实习生资料。凡实习生资料不按规定填写和不交学校者,实习成绩视为不及格。

      10、对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及学校实习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单位和学校有权停止其实习,实习成绩视为不及格。凡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五、组织保障和安全工作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招办、学生处、教务处、教研组长、实习班班主任任组员的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安全等工作。

      (二)安全要求

      1、学生实习期间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范。实习期间的交通安全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2、学生在实习单位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按照实习单位的有关条例及规定进行处理。但必须由实习单位通报学校,由学校参与实习单位的处理过程。情节严重的学校必须通知实习学生的家长。

      3、学生在实习单位因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事故或因设备、工作环境(包括实习单位提供的饮食)等因素造成人员事故的,实习单位应及时通知学校,由学校配合实习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并按照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学校必须及时通知

      学生家长,要让学生家长了解事故原因,参与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如学生家长对事故处理不满,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司法部门进行仲裁处理或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4、发生重大违纪违规或事故的,班主任和学校相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汇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实习总结与鉴定

      1、实习结束,学生必须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如实填写实习考核鉴定表。

      2、实习结束,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校内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习期的表现,认真、负责地填写学生实习鉴定意见,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3、实习结束,实习班班主任根据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和校内鉴定意见,评定学生的实习。

      4、学生实习考核鉴定表统一存档在学生工作部,以完善毕业生的档案。

      第三篇:实习管理规定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系顶岗实习管理暂行规定

      顶岗实习是指高等职业学院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在最后一个学年组织学生到各个企、事业单位及不同的技术管理岗位,在实习单位及学院指导教师指导下,通过从事一定的工作实践或生产操作对学生进行特定的技术、技能或综合职业能力训练的过程。它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重要手段,也是学院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和专业学习过程的必修课程。其目的是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的综合锻炼,形成实际工作能力,为毕业后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做准备。为了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系部顶岗实习管理架构

      1、系部顶岗实习管理领导小组,指导和监控顶岗实习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由系主任任组长,系副主任任总监,@@任副组长,组员包括: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招生就业指导科长、各专业教学部主任、教育中心培训部主任。

      2、下设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管理。由主管教学科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科长、招生就业指导科长任副组长,组员包括:教务科长、学生科长、各专业教学部主任、教育中心培训部主任、实习专业负责人和实习就业干事等。

      二、顶岗实习管理程序

      (一)顶岗实习准备工作

      在每届学生即将顶岗实习之前(在实习前一个学期的期中阶段),教务科、各教学部、实习教研组及相关专业教研组制定好顶岗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和安排,各专业教学部制订各个专业的顶岗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做好实习前的专业指导工作,并组织确定好实习指导教师,下达实习教学工作任务书;由招生就业指导科及各教学部共同派人联系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小组;学生科和招生就业指导科协同各教学部实习教研组共同做好学生实习思想及安全教育的动员工作。

      (二)顶岗实习过程管理

      学生必须按照系部的顶岗实习计划和要求参加并完成实习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实习,违反规定者,取消实习成绩评定资格。

      实习指导教师定期到各个实习单位巡点,指导和了解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一般问题,及时向相关教学部实习教研组长、学生科实习年级级长汇报重大问题,并通知学生所属辅导员。各教学部、教务科及招生就业指导科要经常检查实习指导巡点教师的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实习指导教师工作会议,了解实习进程,向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提交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的处理决定。

      1、顶岗实习考勤纪律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从“自强、自尊、自爱”出发,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实习指导师傅,与工人师傅要和睦相处,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在各种岗位实习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实践能力。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大专学生

      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学生身份,维护学院、系部、实习单位的声誉。

      实习学生还应随时与所属专业辅导员、学生科实习年级级长、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教研组长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

      (1)实习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实习单位接收回执证明交(寄)回给所属班级的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收集后交实习年级级长,并由科长转交招生就业指导科备案、整理汇总,再交与实习教研组备案和衔接相关工作。实习过程中凡更换了实习单位的都必须及时将回执交(寄)回给辅导员。凡不按规定时间交回或回执未按要求盖公章及填写不真实等,实习成绩将降级,情节严重的将按不及格处理。

      (2)申请由系部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按系部规定的时间内,到辅导员处登记,并由辅导员统一将相关资料交到招生就业指导科备案和安排。登记后必须服从分配安排,原则上系部只安排一次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原实习单位。如因身体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离岗,必须经实习单位同意批准,并通过辅导员上报招生就业指导科批准方可离岗;禁止利用正常上班时间自行离岗寻觅实习单位;违反以上规定而擅自离岗者,将视为旷工处理并取消实习成绩评定资格。

      (3)自行找到实习单位的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需更换实习单位或找到就业单位的,必须马上将新单位接收实习或招聘的就业单位证明,及时交(寄)回给辅导员,由辅导员交招生就业指导科备案。(4)实习学生如有以下情形者,系部将按学籍管理条例及相关校纪校规作出相应处理。

      ①未经招生就业指导科和实习教研组批准擅自变动实习单位的。②严重违反系部规章制度的。③严重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④与社会上不良份子勾结违法乱纪的。

      ⑤给学院、他人、实习单位声誉、财产造成损害的。⑥违反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2、顶岗实习学生请假审批手续

      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如有严重违反实习单位考勤制度,有旷工和多次迟到、早退等严重违纪现象的,学院将从严处理。

      实习单位和学院对于实习学生办理请假手续实行双重审批。

      (1)病假:两天以内凭区、市级医院门诊开具的病假证明,向所在实习部门或工地主管经理请病假,三天及以上的病假,除必须经得主管经理批准以外,实习生还必须通知辅导员,辅导员上报实习年级级长和实习教研组长批准,并由实习教研组长备案及通知实习指导教师。

      (2)事假:

      ①一天之内的由所在实习部门或工地主管经理批准。

      ②两天之内的除经所在实习部门或工地主管经理批准外,还必须上报学院辅导员批准,由辅导员上报实习年级级长和实习教研组长备案,实习教研组长通知实习指导教师。

      ③三天之内的除经所在实习部门或工地主管经理批准外,还必须上报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上报实习年级级长和实习教研组长批准和备案,实习教研组长通知实习指导教师。

      ④三天以上的除按以上程序办理之外,还必须由学生科长或主管校长批准并备案。

      注:所有病、事假经批准后由实习教研组长备案,并知会招生就业指导科实习就业干事。

      (3)旷工

      未经批准的病事假或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岗位的学生,一律视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实习成绩按降级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并通报学生科处理。

      3、实习安全管理

      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应当端正自己的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条例,明确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注意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和治安环境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各专业教学部负责制订《顶岗实习》科目考核标准和办法,实习

      指导教师和实习教研组长根据考核标准和办法评定学生的顶岗实习考核成绩,并按规定时间交与招生就业指导科;招生就业指导科综合实习年级级长、辅导员及实习就业干事的反馈意见,评定顶岗实习总评成绩。

      顶岗实习成绩单独列入学籍册,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

      按照实习大纲、实习目的的要求,实习学生要爱岗敬业、理论联系实际,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内容,并认真填写顶岗实习考核资料,积极探讨专业上的有关问题,寻求解决途径,争取思想上有长进、技术上有提高,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顶岗实习考核资料包括《顶岗实习鉴定报告》和《顶岗实习总结》。

      1、《顶岗实习鉴定报告》(1)工种小结

      必须由实习生自己填写实习操作过程、实习效果以及心得体会,再由实习单位主管或工地师傅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评定等级。

      (2)考勤鉴定表(含评语)

      每天由实习单位的带班主管或师傅负责登记考勤和填写评语。注:工种小结和考勤鉴定表必须盖所在实习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材料,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2、《顶岗实习总结》

      (1)主要内容包括:

      ①实习单位和岗位的概况。②所从事的工作和内容过程。

      ③个人的收获和总结:对在实习过程中所从事的专业或岗位过程中,提出和阐述某些独特见解的问题,或参与了某项较先进或复杂的技术工作过程,可以写出专题实习总结(具体要求以各专业要求为准)。

      (2)规格要求:

      ①字数必须达到两千字以上,A4纸规格,可手写或电脑打印。

      ②顶岗实习总结须附有封面,封面上须注明顶岗实习总结或自拟总结题目字样、专业、姓名、班级、学号(封面可按示范本,也可自行设计)。

      3、实习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顶岗实习考核资料(即《顶岗实习鉴定报告》和《顶岗实习总结》)及时交(寄)回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收集后交实习教研组长备案和考核评定成绩。凡不按规定时间交回或资料未按要求填写、盖公章等,顶岗实习成绩将按不及格处理。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正常办理毕业证。

      4、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如申请补交资料补考的,需学生本人回校向专业所属教学部的实习教研组提出书面申请及批准;如未按规定进行如期实习或无故不参加实习的,还必须按系部教学要求的实习周期重新进行实习;由实习教研组长审核且实习成绩评定及格的,报请教务科长和招生就业指导科长复审批核(情节严重者还需向主管校长审核批准),才能向国家相关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5、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按照学院要求自觉和积极的完成顶岗实习调查问卷。

      (四)具体实习事项通知,请所有实习学生、辅导员及相关管理部门留意《2011学年学生顶岗实习相关事项通知》,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三、学生被企业单位正式招聘录用后,及时如实完整填写好就业证明,邮寄回学院招生就业指导科备案,并同步向辅导员汇报个人就业信息和完成毕业生调查问卷;辅导员整理收集好本班级《毕业生就业信息调查表》和毕业生调查问卷等资料,务必按学院要求及时交到招生就业指导科统一归档备案。

      四、毕业生如需学院推荐就业,可随时与招生就业指导科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时完成登记备案后,招生就业指导科将及时尽力的辅助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

      注:有关学院各项顶岗实习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实习事项通知、实习考核资料、实习证明和回执、实习各项申请、就业证明和毕业生就业信息调查表,辅导员实习管理工作记录表格等相关资料,学生和辅导员可自行在学院网站浏览和下载打印,切勿自行随意更改文档格

      式和内容。

      第四篇:实习管理规定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校外实习是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环节。校外实习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等环节。其中,认识实习是指根据某课程(群)或专业学习的需要而组织的认识和了解生产的一般过程、企业的一般情况,从而获得专业生产实际的初步认识的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是指到专业对口的企业单位进行的较为深入、较长时间、综合性和定岗实习。

      为使全校校外实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实习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

      校外实习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与技能,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树立劳动观念,进行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1.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2.了解实习单位的一般情况、企业文化,增加对本专业范围的感性认识;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训练,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和技能;

      5.虚心向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热爱人民的品德。

      第二章

      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实施计划

      第二条

      《校外实习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习教学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并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进行修订,经系主任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实习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目的与要求、内容与方式、地点选择与时间分配、安全要求、考核要求等方面。

      第三条

      为提高实习效果,各专业应组织有关教师编写《校外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并在实习开始前下发给学生。

      第四条

      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各系应于每学期末组织各专业制定下一学期实习计划,并报学校教务处审定。各专业应按审定后的学期实习计划执行。

      第五条

      认真制定《校外实习实施计划》。根据学期实习计划,专业负责人应指派指导教师提前一个月前往实习单位,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深入了解现场情况,熟悉工作任务,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条件,会同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校外实习实施计划》,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岗位分配与轮换、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考核要求等。

      《校外实习实施计划》应在学生下厂实习之前印发给学生,同时于实习前一周分别报送学校教务处和实习单位。

      第三章

      实习基地和实习方式

      第六条

      每个专业必须建立2~3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并能保证80%以上的本专业学生到基地实习。选择实习基地应考虑能满足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尽可能体现“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

      定”的原则。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实习单位长期挂钩,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良好关系。

      第七条

      各系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能满足教学或实习条件的企业单位,建立学校级、系级校外实习基地。系自主联系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持实习基地协议到教务处审批备案。

      第八条

      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后可由学校或系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学校教务处、校外实习基地和系各执一份,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

      第九条

      学校或系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校外实习基地可挂“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实习基地”标志。实习基地标志的规格及悬挂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为促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教务处对全校校外实习基地进行统筹规划,各系及相关教研室承担校外实习基地的双方共建工作,实习教学内容安排及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教务处会同有关系不定期到校外实习基地检查,评估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和教学开展情况,并做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使用情况评估报告。对协议到期的校外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合作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第十一条

      校外实习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既可以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以将专业(或班级)分为若干小组分组进行,也可以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分散进行,还可3以采取校内外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实习,都要满足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习质量。

      第四章

      实习的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全校的校外实习工作应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系负责。学校其他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的职责分别是:

      1.教务处职责

      (1)审定各系学期校外实习计划,编制学期教学进程计划表;(2)协助各系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3)检查各系实习准备工作情况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4)协调并解决全校校外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5)检查实习质量,总结实习工作,组织实习工作经验交流等。2.系职责

      (1)组织各专业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和制定学期实习计划;(2)会同各专业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3)审定实习队的领导和指导教师,建立实习队组织,进行实习前的动员工作;

      (4)检查各实习队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实习质量;

      (5)组织开展系内实习经验交流,对当学期全系校外实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第十三条

      各系负责人及实习指导教师要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动员,交待注意事项,组织学习本条例及实习教学大纲,使学生了解熟悉实习实施计划,并针对本次实习的特点,进行实习态度、实习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要教育党(团)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对于自己联系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对方单位的“接受函”,学生家长的安全承诺书,辅导员审查,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

      各系要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严格审查、严格要求,决不能放任自流。要求学生定期汇报实习情况,通报学校相关安排。

      各专业在实习工作开始前,应将分散实习的学生及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填写“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学生分散实习情况登记表”,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

      学生所在系和辅导员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做好实习期间学生的思想工作,严肃实习纪律,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抽调学生从事其他活动。

      第五章

      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十七条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工作经验和实际知识的积累。为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学生实习,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对于初次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各系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第十八条

      各专业必须提前一个学期安排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要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非更换不可者,须由专业负责人申述理由,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九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前要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做好一切准备;

      2.参与编写校外实习教学大纲及校外实习指导书,并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3.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积极引导、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要充分发挥和努力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

      5.定期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对方的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好厂校关系;

      6.检查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对情节严重者,立即向系主任报告;

      7.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负责填写实习周报表,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8.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工作总结并向系主任汇报。

      第二十条

      在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带队教师须说明原因,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六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实习期间,对学生要求如下:

      1.服从实习队的统一领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有关安全和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实习队的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指导教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队;

      2.虚心接受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应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要重视向实际学习,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3.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等;

      4.实习期间不得做与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于自己联系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除上述要求外,每天应写校外实习工作日记,每周要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实习结

      束时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回学校完成,并与校内学生同步进行。

      第七章

      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第二十三条

      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应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可会同实习单位带教人员)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作业、实习笔记和实习报告的质量以及实习结束时的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完成试件或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完成试件或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完成试件或回答主要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完成试件部分或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

      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完成试件或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实习期间凡旷课一次,成绩下降一个等级。实习综合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第八章

      实习工作总结

      第二十六条

      实习结束后,实习队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如实填写《校外实习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好的做法及取得的效果;经验教训和工作建议等),于实习后一周内交系办公室汇总,报学校教务处。

      第二十七条

      系领导应认真听取实习队的汇报,组织召开实习师生座谈会,并开展全系范围内的实习经验交流会,对本学期全系实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利于做好下一学期校外实习工作。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学校过去公布的校外实习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第五篇:实习进修生管理规定

      策勒县人民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实习生管理,提高医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质量,结合各学校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1.服从医院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学习。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工作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院内举办的各项活动。

      2.在临床实践中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忠实履行实习生的职责。

      3.在各科室实习期间,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病房管理等),积极参加科室的各项工作。

      4.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上级医师的请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及签署会诊单、手术通知书和各种证明书。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医技科室实习生不得单独操作贵重医疗仪器设备,不得单独出具报告。

      5.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因择业面试需要,可根据学校规定的择业假进行请假,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学校所规定的假期。如因病请假,需出具相应的诊断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均以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必须销假,如需续假,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作旷课论处。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岗位者,均以旷课论处。累计旷课超过一周者,将发函通告学校,并在实习鉴定中注明情况。

      7.毕业实习期间,每个学生在各科室实习结束时应进行小结,填写实习手册,并交科室负责人和带教老师评定成绩并写评语。待全部实习结束时,应认真作好自我鉴定,由实习组长将本组成员的实习手册送交医务科,由医务科作出全面鉴定和总评分。

      策勒县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进修生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依据医院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条件

      (一)具有正规中等医学院校学历、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具备本专业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干部。

      (二)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

      二、进修时间

      医院每年接收两批来院进修人员,时间分别安排在每年的三月份和九月份。临床科室只接收进修一年以上者,医技科室只接收进修半年以上者;专项进修由医院统一按计划安排,时间一般为3个月以上。

      四、录取报到

      进修生凭单位介绍信、学历证书和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医务科报到。报到时查验各材料后,由医务科发放进修生手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修生报到后应参加医院举办的上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

      进修期间所在科室或进修生本人均不得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特殊情况需提交原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医务科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结业考核

      (一)进修期满经过考核后,由个人和科室分别作出书面鉴定,医务科审阅盖章。

      (二)进修结束应还清所借公物、书籍等,办完结业和离院手续后,发给本人进修结业证书。进修生办理离院手续后不得在医院滞留。

      (三)下列情况不予以发放结业证书:(1)无任何原因自行中途终止进修学习;(2)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被医院终止进修学习;(3)不假外出或逾假不归;(4)进修期间发生严重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或损坏贵重仪器设备;(5)医德医风差经查实;(6)业务水平差,进修期满仍不能完成进修学习,结业考核不合格;(7)未经批准不参加医务处要求参加的各项活动2次以上。

      六、教学管理

      (一)带教科室应在进修生到科室的一个月内,根据进修生实际水平、工作能力及选送单位的要求制定带教计划,并制定专人担任带教老师。

      (二)进修生必须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养成严谨的科学作风,要按照带教计划的安排,完成进修学习任务。

      (三)进修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加各项诊疗活动。

      (四)进修生不得单独值班,不得单独实施手术(包括门诊手术),无手术决定权,一切有创检查、特殊检查、手术及危重、高干病人抢救均由上级医师决定,在带教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医技科室进修生必须在本院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原则上不得单独操作贵重医疗仪器设备,不得单独出具报告。

      (六)进修生必须积极参加科室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理论学习,并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项专业技能考核,科室负责将成绩记入进修手册和结业鉴定内。

      (七)鼓励进修生在进修期间撰写学术论文。如占用我院资料和数据的,单位署名我院必须排在第一。寄出的各类学术文章均应经指导老师和科室主任审阅后,由医务科开具介绍信。

      七、经费管理

      进修生报到时必须由选送单位一次性支付所有进修费用,进修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论中途自行退学,还是被终止进修,所交进修费一律不予以退还。

    篇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上班制度

      1.高校见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高校见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公司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高校见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高校见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高校见习生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公司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公司利益.二、考勤制度

      1.学员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三、其他事宜:1、见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3、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4、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5、见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见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见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

      四、条件

      1.年龄在16~25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

      2.应届大专毕业生

      3.符合公司见习职位要求的。

    篇三: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实习管理制度

      毕业实习岗前教育制度

      一、实习生下科室前,教学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详细安排部署本年度实习教学任务,并提出要求。

      二、实习生入院后,由教学工作办公室组织安排1-2周的岗前教育.三、由主管教学院长介绍医院的发展史及概况,重点介绍医院的医、教、研情况。

      四、详细介绍本年度实习任务和计划及职业道德规范.五、医务科作医疗质量要求及医疗安全警示。

      六、认真学习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实习医师管理办法。

      七、做好医院医德医风及综合素质的教育,并对形象、仪表、服务态度提出相应的要求.八、要求实习科室教学秘书熟知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结合科室制度带教计划及对实习生的具体要求。

      九、严抓实习生管理,把住实习质量关,严格请假制度。

      十、组织实习生座谈,谈感想,提问题,消除陌生感。使其思想、心理融入医院的整体中。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基本要求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为期一年的临床实习,不仅要巩固学生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要结合

      临床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对疾病诊治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良好医德规范,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

      务的思想,最终成为一名具有良好整体素质和掌握一定专业知识而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的合格医学人才.为提高临床实习教学质量,特提出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

      1。各学院、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认真安

      排和组织落实临床实习工作。

      2.各教研室(科室)应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意识强、医德医风好,并且有一定教学

      经验和临床工作能力的高年资医师指导学生实习,在科室轮转过程中,指导教师尽可能

      保持相对稳定。

      3。实习工作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有序进行,各科室和带教教师要明确实习要求、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学生在进入科室后,应在教师指导下,具体参与到管理病人、查房、病例讨论及日常诊治工作中,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医疗文件的书写。

      4。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应针对具体病人、病例来分析讲解理论,介绍临床经验和

      本学科相关的国内外新知识、新进展。要注重学生“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

      作)的培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并在实践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疾病诊

      治能力和临床基本操作能力。

      5.各临床实习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定期安排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和操作示

      范指导.组织实习生参加疑难、危重病人、死亡病例讨论和院内学术活动,以拓宽学生知

      识范围。

      6.各临床实习科室应定期组织实习生小讲课,小讲课一般以科室为单位,每1-2周安

      排一次,亦可根据情况跨病区、跨专业统一安排.讲课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实习大纲要

      求来确定,讲课教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课前应做好备课工作。

      7。各临床实习科室应严格学生出科理论考核及技能测试,准确把握实习效果,客观公正进行出科鉴定。

      8.指导教师应认真修改实习医生所书写的完整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9.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带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医德医风。

      10。教学科应组织专家或领导对临床实习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客观评价实习效果,及时发现和总结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宁夏医科大学毕业实习考核办法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

      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学生通过临床实际工作锻炼,在实

      践中得到基本技能、基本操作的训练,从而巩固所学理论知识,进一步掌握临床各种基本诊断和医疗技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和实践能力;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成为整体素质全面

      的合格医务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成绩及实习鉴定

      实习成绩、鉴定要在每一个学科实习结束时作出。具体方法是先由实习生本人做出

      自我鉴定(包括政治思想、实习态度、劳动纪律等)并严肃认真地按照要求填写好有关项

      目,经带教医师审核后由科主任与科室有关医师(包括科室主管实习的医师、指导医师和

      护士长)共同研究填写评语和成绩并签字.实习成绩由以下两方面组成:1.根据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是否遵守实习医师职责,理论知识、临床实践技能掌握的熟练正规程度及独立工作能力。

      2.实习学生在出科前由科室主任组织对实习医师进行出科考试。

      二、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1.优秀:能模范遵守实习医师职责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出色地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

      大纲的要求,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灵活地运用于临床。具有较强的独

      立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诊断和处理常见病、多发病,掌握危重病人的处理原则和方法。病

      历书写、体格检查及各项临床诊断技术操作熟练、正规。

      2.良好:能够较好地遵守实习医师职责,完成实习计划、实习大纲的要求,能将所学

      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于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及各项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较熟练、正规。

      3。

      及格:能遵守实习医师职责,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但对基础理论和专

      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临床工作不够熟练,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及各项诊疗技

      术操作不够熟练和正规.4。

      不及格:有下列之一者按不及格填写成绩:

      (1)不能遵守实习医师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执行上级医师各项批示,经常不按时完成职责内的工作。

      (2)理论知识掌握不全面而且与实际脱节,在指导医师指导下不能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诊断处理与技术操作较差,达不到毕业实习的基本要求。

      (3)在一个科室实习累计旷实习超一周者,累计缺实习超过两周者。

      三、实习成绩考核方法

      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各专业毕业实习鉴定表中规定的有关项目,逐一评分。实习结束时,连同学生实习鉴定表一起报学校医院实训管理处。

      宁夏医科大学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毕业实习是我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为了加强对实习的管理,激励实习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实习工作,认真训练基本技能,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的组织机构

      评选优秀实习生,由各实习基地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二、评优的基本原则

      评选优秀实习生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评选优秀实习生要做到:1。

      激励实习学生积极、主动参加实习工作,努力实现实习目标,完成实习任务,提高实习质量;2.通过评选,促进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同学们积极投身到毕业实习各项工作中去,肯定成绩,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3.促使全院学生对毕业实习工作的重视和认识.4.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使评选出的优秀者真正成为广大实习生学习的榜样.三、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有远大理想和抱负,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人修养,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在实习期间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分.3。

      能自觉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基地的统一领导。

      4。

      学习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工作踏实,实习成绩优秀。

      5。

      能积极参加实习基地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6.在实习期间能严格按照实习手册的要求进行实习,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7。

      能安心在实习基地严格按照实习轮转程序实习,无擅自调换科室、实习点等

      现象.8.在实习基地出勤率达到95%以上,无迟到、早退、旷实习、擅离岗位等现象。

      四、评选比例及时间

      1.评选名额:按各实习基地实习生人数的6%评选。

      2.评比时间:实习基地在每年实习结束前将评选名单寄往宁夏医科大学医院实训管理处。

      五、表彰与奖励

      对优秀实习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颁发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先进材料入学生本人档案并存档。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实习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临床实习是医学生在校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和获得操作技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带教的积极性,特作以下规定:

      一、本办法适用于各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

      二、实习经费包含以下项目:实习费、带教费、班主任费、临时工工资以及专题讲座费等。

      三、实习费实行包干制,按≤50元/生/月标准,由学校在实习结束时一次性付给医院.四、不同项目所占的比例,由各医院自行制订。

      五、临床实习阶段,学校不再收取学生住宿费,由学生本人直接交给所在实习单位.六、学生赴区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学校按教学协作协议商定的标准支付实习费。

      七、学生自主联系实习,按当地医院收费标准由个人交付实习费。实习结束返校后凭实习费收据由学校按50元/生/月标准报销,超出部分由学生负责支付。住宿费学生自理。

      八、本办法由医院实训管理处负责解释。

      宁夏医科大学实习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总

      则

      毕业实习是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成为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安排与处理好实习工作中的住宿事宜对于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教学基地的后勤保障工作都实行了有偿服务,为切实解决好实习学生的住宿问题,减轻教学基地的负担,充分调动他们的工

      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住宿安排

      1.学校各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安排实习学生住宿的基本条件,学生到教学基地实习,均由教学基地统一安排住宿。

      2。

      每间宿舍安排人数要适宜、合理。

      二、住宿费支付与使用

      1。

      实习生须按标准向所在教学基地交付住宿费,原则上不超出当年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

      2.区外实习生住宿费按所在基地标准全部由实习生支付。

      3.实习时间不足一年者,按实际月份支付住宿费,其余部分交付学校。

      4。

      实行住宿收费后,各教学基地应将该费用用于住宿条件的改善、房屋的维护与修缮及基本设施的添置与更新.三、住宿条件

      1.各教学基地应切实保障与不断完善住宿条件。

      2.住宿应宽敞,采光与通风良好,水、电、暖齐全通畅。

      3.床、桌、椅、脸盆架、拖布、扫帚、簸箕、窗帘等生活用品应齐全.4。

      防火、防盗、防触电及人身安全措施到位。

      四、住宿管理

      1。

      实习生住宿管理由各教学基地直接负责。

      2.实习生不允许在外私自租房住宿,遇有教学基地确实无法解决的困难(如无住宿条件),该基地应本着安全第一、管理方便、就近解决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出面租房安排学生住宿,房租按实际标准由实习生支付。

      3.凡实习生个人不服从教学基地统一安排,私自在外租房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不良

      后果将由实习生本人负责,学校与教学基地概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

      1.各教学基地应及时解决好实习生住宿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基地设施、安全等方

      面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内、外部住宿环境。

      2。

      遇有重大事宜如拆迁、搬家、变动等可向学校反映,保持联络,加强沟通,以便妥善处理实习生住宿方面的问题.3。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宁夏医科大学医院实训管理处.

      毕业生实习规定

      一、实习医师入院后由教学工作办公室安排进行岗前教育,组织实习医师认真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医德规范及各项技术操作要求。

      二、教学工作办公室下发宁夏医科大学实习大纲,由系主任组织带教科室主任、教学秘书认真学习,并传达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三、各科室须设教学秘书一名,具体负责科室实习生的教学管理工作。

      四、实习医师进入科室后,必须加强管理。做到进科有安排,出科有考核,并及时填写《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实习医师出科考核表》。

      五、科室每周安排实习小讲座一次,授课时间不做具体规定。主讲老师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并准备教案和讲稿,教学工作办公室不定期抽查.授课安排表在实习医生入院前由教学秘书送交教学工作办公室,具体授课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讲课内容须做登记,教学工作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发放讲课酬金。

      六、科室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每周组织安排一次教学查房,或有关教学的病例讨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教学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教学查房观摩活动。

      七、实习医师在每一轮转科室对自己所管病人都要写完整的大病历,对实习生所开处方及检查单必须审核签字。

      八、教学工作办公室每月给实习生安排一次专题讲座,按时间完成各系统出科考核,具体时间由教学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

      九、教学工作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临床教学工作检查小组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检查,检

      查结果与科室奖金挂钩.十、各科室教学秘书将本科室教学情况登记在《实习生管理工作记录本》上,每年度将教学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教学工作办公室。

      十一、加强门诊实习医师管理工作,具体考核工作由门诊办公室协助教学工作办公室办理。

      十二、教学工作与科室及个人评先选优工作挂钩,并为晋升职称的条件之一。

      十三、教学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实习医师开会,听取实习医师对科室及带教教师的意见,作为评选先进科室及优秀教师的依据之一.十四、召开教学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表彰教学工作先进科室及优秀教师。

      宁夏医科大学关于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的有关规定

      一、组织领导

      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医院的双重管理。

      1。学校: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医院实训管理处监督执行。各学院负责具体实

      习工作的安排,处理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实习大纲与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并

      定期深入实习医院,掌握实习生情况。

      2.实习医院:实习医院受学校委托,对实习教学全面领导和统一安排。

      (1)在医院分管院长领导下,由科教科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工作,包括实习生的生活、实习安排、思想政治工作及纪律考勤,并经常向学校汇报学生的实习情况.对违反纪

      律和规章制度的实习生,及时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

      (2)定期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

      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实习质量。

      二、实习学生职责

      (1)上班前半小时作好查房准备,上午随上级医师查房和巡视病室(包括主任查房),报告新入院患者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报告其他患者病情变化。

      (2)下午和傍晚应随同住院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巡视病室,了解病情。

      (3)实习生应遵守和执行病区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患者及其家属关于诊断治疗或手术后有关询问,应遵守上级医师意见解答。对手术预后不良或病情恶化等重要情况不得向患者本人透露。

      (4)在上级医师指导或允许下,施行各种诊治操作及手术,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单独进行。

      (5)遇有危重患者应随时诊查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反映,请示处理方法.(6)实习生应坚持每日早查房制度。

      8。门诊工作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进行复诊病人的病历书写、诊治和处置。对疑难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批示或处理。

      9.医嘱、处方

      (1)实习生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开常规医嘱(具体按医院及科室规定执行),须由上级医师签字方可生效。

      (2)实习生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或同意下开展治疗或特殊处理医嘱,并交上级医师检查及签名.(3)实习生无单独处方权。

      10。实习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亦应学习护理,协同护士做治疗(包括抽血、补液、灌肠等)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协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11.参加科内的有关病例分析、临床病理讨论、学术报告、死亡病例讨论以及必要的会议等。

      12.实习生要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及一切国家财产。如有损坏,应按有关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和处理。重要仪器、医药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13.实习生在学习和工作中须谦虚谨慎、勤奋踏实,养成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反对脱离实际、好高骛远、粗枝大叶、弄虚作假.

      14.按时参加实习组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思想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实习鉴定。

      15.上述规定实习生应切实遵守,严格执行。若因不负责任、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而造成差错或事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处分。

      三、实习纪律和请假规定

      1。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医院(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实习生工作职责。

      2.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同医院医务人员一样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课)。

      3.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一般节假日(包括公休日)均在原地休息,需要离开本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除春节假可根据医院情况进行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补休、累休。

      5.实习生的病假应有医院保健医生或指定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原则上在原地休

      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须经医院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学校批

      准后,方可离开。

      6.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书面向实习组长提出,实习科室同意,经科教科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一天由科室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科教科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实习医院批准,五天以上者医院同意后,再报医院实训管理处批准,假期满后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

      7。凡未经请假(含未批准)离院,或未履行规定的请假、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八小时计算.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教学基本要求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为期一年的临床实习,不仅要巩固学生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要结合临床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对疾病诊治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

      操作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良好医德规范,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最终成为一名具有良好整体素质和掌握一定专业知识而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的合格医学人才。为提高临床实习教学质量,特提出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

      1.各学院、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认真安排和组织落实临床实习工作.2。各教研室(科室)应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意识强、医德医风好,并且有一定教学经验和临床工作能力的高年资医师指导学生实习,在科室轮转过程中,指导教师尽可能

      保持相对稳定。

      3。实习工作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有序进行,各科室和带教教师要明确实习要求、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学生在进入科室后,应在教师指导下,具体参与到管理病人、查房、病例讨论及日常诊治工作中,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医疗文件的书写.4。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应针对具体病人、病例来分析讲解理论,介绍临床经验和本学科相关的国内外新知识、新进展。要注重学生“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的培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并在实践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疾病诊治能力和临床基本操作能力.5。各临床实习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定期安排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和操作示范指导。组织实习生参加疑难、危重病人、死亡病例讨论和院内学术活动,以拓宽学生知

      识范围。

      6。各临床实习科室应定期组织实习生小讲课,小讲课一般以科室为单位,每1—2周安

      排一次,亦可根据情况跨病区、跨专业统一安排。讲课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实习大纲要

      求来确定,讲课教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课前应做好备课工作。

      7.各临床实习科室应严格学生出科理论考核及技能测试,准确把握实习效果,客观公正进行出科鉴定。

      8.指导教师应认真修改实习医生所书写的完整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

      9.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带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医德医风。

      10。教学科应组织专家或领导对临床实习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客观评价实习效果,及时发现和总结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宁夏医科大学毕业实习考核办法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

      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学生通过临床实际工作锻炼,在实

      践中得到基本技能、基本操作的训练,从而巩固所学理论知识,进一步掌握临床各种基本

      诊断和医疗技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成为整体素质全面

      的合格医务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成绩及实习鉴定

      实习成绩、鉴定要在每一个学科实习结束时作出。具体方法是先由实习生本人做出自我鉴定(包括政治思想、实习态度、劳动纪律等)并严肃认真地按照要求填写好有关项目,经带教医师审核后由科主任与科室有关医师(包括科室主管实习的医师、指导医师和

      护士长)共同研究填写评语和成绩并签字。实习成绩由以下两方面组成:

      1.根据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是否遵守实习医师职责,理论知识、临床实践技能掌握的熟练正规程度及独立工作能力。

      2.实习学生在出科前由科室主任组织对实习医师进行出科考试。

      二、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1。

      优秀:能模范遵守实习医师职责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出色地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灵活地运用于临床.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诊断和处理常见病、多发病,掌握危重病人的处理原则和方法.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及各项临床诊断技术操作熟练、正规.2。

      良好:能够较好地遵守实习医师职责,完成实习计划、实习大纲的要求,能将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于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及各项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较熟练、正规。

      3。

      及格:能遵守实习医师职责,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但对基础理论和专

      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临床工作不够熟练,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及

      各项诊疗技术操作不够熟练和正规。

      4。

      不及格:有下列之一者按不及格填写成绩:

      (1)不能遵守实习医师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执行上级医师各项批示,经常不按时完成职责内的工作。

      (2)理论知识掌握不全面而且与实际脱节,在指导医师指导下不能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诊断处理与技术操作较差,达不到毕业实习的基本要求。

      (3)在一个科室实习累计旷实习超一周者,累计缺实习超过两周者。

      三、实习成绩考核方法

      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各专业毕业实习鉴定表中规定的有关项目,逐一评分.实习结束时,连同学生实习鉴定表一起报学校医院实训管理处.

      宁夏医科大学毕业实习考核办法补充规定

      毕业实习是医学教育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临床

      动手能力及良好的医德医风的重要过程。为了确保毕业实习质量,加强毕业实习管理,提高毕业生的整体素质,根据《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手册》的要求,结合目前临床实习工作中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考核目的毕业实习考核是客观评价实习医生在实习过程中是否掌握医学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毕业实习手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严格和规范实习管理,使学生真正成为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毕业实习考核内容

      1。实习表现(20分)。实习生所在实习科室根据学生综合表现,作出客观评价.2。出科考试(80分)。实习生所在实习科室考核实习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包括理论考试(40分)和临床技能考核(40分)。

      实习生结束每科实习前,都必须进行出科考试.三、毕业实习表现评分办法

      由实习基地带教老师根据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医德医风、病历书写、工作学习态度、考勤,给出客观、公正的打分.

      1。医德医风(5分)

      品行端正,有救死扶伤观念,不说有损于病人身心健康的语言,严禁因学习加重病人痛苦与病情的一切行为;体贴病人、对病人一视同仁,不以职谋私,不索收物品及接受馈

      赠;树立一丝不苟的医疗工作作风,服装整洁,举止庄重;为人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群众,能正确处理与医护人员、同事及病人的关系。

      2.病历及各项记录(5分)病历书写及时、正规,内容完整、准确,文字简练、清晰、有逻辑性;能客观地记录病情

      变化;书写的病程记录中对病史、检查结果、病情变化和诊治过程的综合分析好,在诊断、进一步检查及治疗上能提出自己的见解;能熟练掌握各科特殊病历的书写及各种表格的填写。

      3.工作学习态度(5分)

      服务态度好,工作学习积极主动,能按时完成各项医疗学习任务,主动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工作,责任心强;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4.组织纪律(5分)

      能认真遵守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组织观念强,无迟到、早退及旷实习等现象,能严格履行实习生请假制度。

      四、毕业实习理论考试

      各实习基地严格按照毕业实习大纲内容的要求,组织实习生的出科理论考试,要有考核组织、考试试卷、成绩分析。出科理论考试在出科时进行。

      五、毕业实习实践技能考核

      实践技能考核按照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实践技能培训手册及考核标准执行。

      六、毕业实习考核成绩记载

      出科考核应由各教研室(科室)在每一大科实习结束时组织实施,其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登记,填入毕业实习鉴定表作为毕业实习成绩.

    篇四: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企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企化部;(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申请实习的学生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院校证明,由人力资源企化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入职手续。人力资源企化部负责组织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实习生个人档案,并安排食宿及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力资源企化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企化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并办理实习生离厂手续。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期待遇与试用期待遇一致.其余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公司按20元/人.天给予补贴.

      第十条

      实习期间公司免费提交供住宿,水电费由实习生自理。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二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资源企化部请假,由人力资源企化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第十三条

      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力资源企化部备案。

      第十四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

      实习期间,由人力资源企化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力资源企化部审核后,直接予以辞退。违反国(转载于: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实习人员管理办法

      一、公司原则上不接纳实习人员,如需接纳实习人员,应按如下标准接纳:

      1、学历

      :本科及以上;

      2、专业:公司内各职能相对口专业;

      3、实习内容或课题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或缓解一定的工作量负荷.

      4、实习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3)实习推荐信.

      二、实习批准程序:

      1、部门负责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2、批准权应经总裁或总裁助理。

      三、实习人员权利

      1、实习人员可无偿乘坐班车。

      2、公司为其提供午餐。

      3、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中(无电脑设备)。

      4、实习人员有相应的工位。

      5、实习人员原则上无工资,下列情况经总裁批准可给予实习补贴:(1)能确实为部门缓解工作量负荷的,给予400元/月补贴;(2)能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的,给予800元/月补贴。

      四、实习人员义务

      1、实习须签订实习协议。

      2、实习人员须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保密)。

      3、实习人员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规划,并接受考核。

      五、实习期考核

      1、如在实习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立即取消实习,并不享受任何补贴。

      2、实习期满,公司提供诚信鉴定.

      3、考核优秀者,公司将予以录用或免予试用期.

      七、实习期借用设备、工具及资料

      1、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以借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实习期结束时须归还,如有损失须按价赔偿。篇二:毕业生实习管理制度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系

      中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一、实习安排

      (一)、学生实习分短期教学实习(含见习及参观)、长期教学实习(综合性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

      (二)、学生参加实习,由我系统一安排实习点,统一管理。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三)、学生若自行选择实习地点,应由家长向系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可将该生实习岗位直接转变为就业岗位,且经实习管理人员对该实习点的生产环境、实习条件全面考察后,经系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可批准该生单独进行实习。但该生的实习检查及管理仍须纳入系内统一管理之中,决不允许擅自改变实习单位.

      二、实习纪律

      (一)、学生参加实习期间,应认真遵守《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对于违反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实习指导(管理)教师应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及实习单位相关部门提出处分申请.

      (三)、得到学院或实习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学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及处分等级考虑保留或转换实习岗位.情节特别严重或被实习单位开除、退回者,学院将终止其实习.

      (四)、对于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学生,学院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五)、实习前曾被处分的学生,如实习期间表现良好,经本人申请,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管理)教师给出鉴定,学院可按相关规定撤消其处分。

      (六)、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要求。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须持证明.学生因病、事,除向实习单位管理人员请假外,还必须得到实习指导(管理)教师的批准。学生无故不参加生产实习,按每天旷到8课时累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七)、未征得实习指导(管理)教师或实习单位同意,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或实习岗位,否则按未参加实习处理.

      (八)、爱护实习单位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三、安全要求

      为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承受能力,学生在参加综合性生产实习或进行较长阶段实习(实训)教学活动之前,我系应不断强化学生安全生产生产教育,自觉遵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一)、要求学生参加由学院联系的正规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保险。

      (二)、针对安全生产教育或实习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组织学生参加不少于10学时的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有记录.

      (三)、学生在实习中,若因个人未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或未遵从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生产责任事故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教学要求

      (一)、参加实习的学生,应明确实习教学的意义、目的和相关要求,全面了解实习教学的内容、实习方法及实习计划安排。

      (二)、实习学生要爱岗敬业,虚心求教,理论联系实际,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内容,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三)、学生在参加实习期间,应认真填写实习周记,按月进行实习工作小结。实习结束前,学生必须认真撰写“实习报告",交实习指导(管理)教师批阅。

      (四)、高职学生在综合性生产实习结束后,还须参加我系内组织的实习答辩。

      五、实习成绩

      (一)、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档.

      (二)、学生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鉴定)(30%)、实习指导(管理)教师评价(鉴定)(10%)、出勤率(20%)、实习报告质量(10%)及操作技能考试(30%)、答辩成绩(高职)等方面进行综

      合考核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综合评定由实习指导(管理)教师依照该比例计算。

      (三)、学生实习出勤天数必须达到规定出勤天数的90%以上,并完成主要实习内容,否则将定为不及格。

      (四)、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五)、受到学院或实习单位严重纪律处分及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生,实习成绩以“零分”处理,不予毕业。

      六、其它

      (一)、该实习手册要求学生妥善保管,毕业前交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实习成绩并交所在系存档。

      (二)、该实习手册必须按规定要求填写,严禁他人或无关人员填写,其反映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系

      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篇三: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

      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事行政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

      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

      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

      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事

      行政部;(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

      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所有进入公司实习的人员必须办理实习入职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办理实习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实习生信息表》,公司提供表格,实习生如实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彩色1寸近照一张.

      (五)实习推荐信。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事行政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事行政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事行政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事行政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实习生为公司非正式员工,公司不予发放工资,但参照公司正式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与实

      第十条

      实习生食宿300元/月,公司人事行政部协助实习生解决食宿问题。

      第十一条

      公司为实习生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第十二条

      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实习期结束后需退回。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四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事行政部请假,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第十五条

      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八条

      实习期间,由人事行政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事行政部审核后,直接取消实习。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实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公司可试用;考核优秀者,公司直接录用并免试用期。篇四:顶岗实习规章制度

      顶岗实习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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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2.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3.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4.

      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5.

      顶岗实习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1、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1、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无故旷课(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停止实习实训,因事、病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考核成绩,须重修.

      2、虚心向实习实训单位的工作指导人员学习,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努力为实习单位办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用自己实习期间的出色表现来为学院争光,为分院添彩。

      3、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严守企业商业秘密。借阅文献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及时反还;任何资料未经实习单位允许不得摘录、引用,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4、放假之前要求大家上交安全承诺书,实习协议在20xx年8月20日前交到辅导员手里,实习期间每天要写实习记录,记载好当天所完成的工作及实习收获,实习结束时,须交个人的实习报告。

      5、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违反学院纪律或违反实习单位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6、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鉴定,并由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发毕业证书。待补作实习成绩及格后,再用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7、学生在实习期间要注意安全(包括交通安全和在实习单位的安全).搞好同学之间的团结.遇到问题及时与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要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8、在实习过程中,除就业外,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实习单位,特殊情况时须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更换实习单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2、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范顶岗实习工作,使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由系教学办。学工办等负责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我系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我系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五条: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包括专业顶岗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践报告格式和分专业的毕业实践考核标准、实施计划等;选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经费保证的条件下积极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顶岗实习管理质量标

      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工作,系可选派专业课教师为指导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为兼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计划并达到预定质量要求;负责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到顶岗实习单位或通过巡回检查、网络及电话联系等,指导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根据系制定的分专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标准,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总结.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主要由本系或学生联系.个人联系实习顶岗单位需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经所在系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

      第九条: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生应完成本专业主要生产技术岗位的顶岗实习.应尽可能按照专业岗位群的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交叉换岗、轮流顶岗,以熟悉本专业不同的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一般应于每年顶岗实习前完成本系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和方案,经教学办、学工办审核后实施.还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善包含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及任务书的实践手册,经所在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定后于顶岗实习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使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各系应协助顶岗企业加强顶岗实习学生指导。实习期间由企业安排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与学院专业教师一起共同指导、管理顶岗实习学生。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同一单位实习人数较多时可安排专门教师进行指导;分散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巡回检查、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指导,巡回检查应不少于两次并应做好指导活动内容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认真作好工作记录,顶岗实习结束时应以企业为主对学生工作技能和实绩进行考核,并按《学生毕业顶岗实践成绩考核表》进行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未满,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需征得所在系及原实习单位同意。学生未经许可擅自

      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以零分记。

      第四章学生成绩考核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学生顶岗实习技术工作总结内容、格式等要求由我系根据专业特点规定。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将顶岗实习技术总结与顶岗实习记录、考核表和有关佐证材料交指导教师。

      第十六条:顶岗实习结束学生应交纳的有关材料:实习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定材料或聘用意见等;实习过程中独立或与人合作完成的技术改革和创新成果及其实习单位的鉴定证明;实习过程中参与组织实施并完成本岗位任务以外的工作(或项目)内容及其实习单位提供的证明;实习过程中获取的实习(或就业)单位奖励证明材料。

      3、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为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专业至少有半年的顶岗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整个学程的最后一个学期.

      第三条各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附件1),于动员大会前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充分做好实习动员工作。

      第四条学校导师由各系安排落实,原则上由毕业设计导师继续担任同一课题组学生的毕业实习导师,既指导实习、又指导就业。

      第五条各系通过组织用人单位见面会等方式,采取学生自主联系与学校导师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落实实习单位和企业导师,与实习单位签订《毕业顶岗实习协议书》(附件2),每个学生一式三份。

      第六条实习期间,各系部要强化过程管理,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适时组织学校导师及班主任亲临实习现场巡回指导,随时掌握并及时指导学生的实习过程,确保实习效果和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实习开始后4周内未能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由各系部召回学校报到并安排在校内实习。

      第八条学生要遵守实习纪律,尊重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虚心听取导师意见,并严格按照实习方案或实习单位安排开展实习工作,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第九条学生要按照《顶岗实习报告文本格式要求》(附件3)认真完成三份阶段性顶岗实习报告和《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实习结束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附件4),三份阶段性实习报告内容应具有连续性,与《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内容一致.

      第十条实习学生返校后,各系专业教研室及学校导师负责组织返校交流会,交流体会、总结经验、提出教学改革建议,推选毕业实习优秀典型事例并在毕业典礼中加以宣传表彰。

      第十一条学校导师依据学生提交的三份阶段性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和《毕业顶岗实习考核表》,参照《顶岗实习报告评分标准》(附件5)分别给出成绩。

      第十二条总评成绩按企业导师评价占30%,三份阶段性顶岗实习报告占各占10%,最后的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占40%计算。总评成绩采取四级记分制,分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将各项成绩填写在《毕业顶岗实习考核表》中,由教研室统一汇总实习成绩.

      第十四条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协议书》、《顶岗实习总结报告》、《毕业顶岗实习考核表》(按附件3要求与总结报告一起装订)由各系整理存档;《顶岗实习成绩单》及《毕业顶岗实习工作总结报告》(按附件3要求的文本格式撰写)等文档资料在返校交流会后各系存档待查。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时间按15周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指导学生人数×0。1学时/人/周×15周。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务处

      4、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这一教学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够尽快将所学专业知识与能力和生产实际相结合,实现在校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对接。树立学生坚定职业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顶岗实习教学要求

      (一)顶岗实习为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取得毕业证书。篇五: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合格的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

      全

      制

      度

      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实习顺利进行,特作以下规定:

      1、在每位学生实习前,班主任﹑带队老师对所有参加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健全安全组织,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建立实习安全领导小组。

      3、下实习单位前均应分成若干实习小组,组长为该组安全员。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向带队老师报告。

      4、在上岗前,均应在学好《劳动法》的同时,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结合岗位实际所制定出来的切实可行的安全上岗制度。

      5、在宿舍,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6、不在寝室接待同学、朋友。休息日外出要事先向学校带队老师做好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厂。

      7、建立汇报制度.如出现事故、同学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同学擅自外出不归等现象,应立即告知单位、学校和带队老师。

      8、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不在上班时间,因自己擅自外出等原因而发生事故由实习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实习期间因公致伤、致残、致死的,由实习单位按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善后处理、赔偿.

      10、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自己对安全事故的严重性缺乏认识或因违规操作而对自己、他人、设备造成伤害的,由实习学生自己承担后果责任.

      二、上

      班

      制

      度

      1、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

      2、实习学生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须经厂方班组长和带队老师批准,返回岗位应

      向班组和带队老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无故损坏设备.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班组长,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三、考

      勤

      制

      度

      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三重考勤:即所在实习单位的车间线长段长代为考勤;实习学生车间负责人考勤;学校带队老师将不定时抽查。

      2、带队老师将考勤情况表上报学校。

      3、实习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加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课)论处。

      4、实习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而后交所在带队老师、实习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

      5、实习学生请病、事假,应经实习单位领导同意。

      四、寝

      室

      制

      度

      1、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2、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晚上不得接待同学朋友,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3、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乱拆、乱搬、乱拿,损坏公物要赔偿.

      4、保持室内外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5、节约用电、用水,每个寝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热电器,严禁使用明火。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现金必须存银行。

      7、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爱。

      9、休息日回家要办好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不得单独外出.

      五、成绩考核制度

      实习学生成绩考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每月考核,由实习学生班主任在返校日之后填写《月考核评分量化表》进行考核。月考核以评分为主,100分为满分。85-100为a档;75-84为b档;60-74为c档;60分以下为d档。d档为当月考核不及格。第二部分是实习学生结束前,实习学生班主任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对学生实习进行成绩总考核和评语鉴定,成绩总考核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质量、每月考核结果、违规情况、单位提供的实习鉴定进行综合评定,成绩评定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并以此作为毕业就业推荐的一个依据,并上报教务处与就业办。

      优秀:

      实习积极主动、好学,实习任务完成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质量高,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实习态度认真,实习单位反映良好,有较强的技能和生产能力。

      良好:实习期间表现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日记和报告,达到实习计划要求,掌握了一定的生产技能,实习单位反映较好。

      及格: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但不够圆满,能够完成实习日记和报告,但质量一般,技能水平一般,实习单位反映一般.

      不及格:实习期间表现差,有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未能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不能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技能水平较差.

      六、奖

      惩

      条

      例

      1、实习学生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单位声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学生身份。

      2、实习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联系其它实习单位,如确需离开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必须书面向学校申请,待就业办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擅自脱离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鉴定作不合格处理.

      3、实习学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学生单位拒绝实习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由此产生的实习考核、就业推荐等问题均由该生个人自负。

      4、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带队老师,由学校与实习单位负责协商,实习学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发毕业证或延长毕业时间。

      5、若实习学生累计三次当月考核不合格,则实习鉴定为不合格,按学校规定不予毕业。

      6、实习学生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七天以上,实习总考核不及格,重新实习半年。

      7、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及技能等级考试,若无故不参加考试,则按规定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8、实习学生考勤过程中,一个月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无故缓交材料的;擅自辞职的;由于操作不规范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当月考核不及格.

      9、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表现较差,违反实习规定较严重的,将在毕业生鉴定中体现,重新实习,缓发毕业证书半年。

      11、如果实习学生在自己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被车间公开表扬的,该生实习成绩记录在当月考核中。实习结束后,学校将公开评出“优秀的实习学生”,并且给予适当奖励。

      12、在实习期间,部分优秀学生将参与车间管理工作,协助老师搞好实习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管理人员“评优评先”将优先考虑,并且给予适当奖励。

    篇五: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实习生规章制度

      【篇一:实习生规章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生实习是我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公

      司毕业实习生管理工作,故结合公司实际,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凡在我公司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限为3---6个月(暂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合于我公司实习的大中专毕业生。(已完成学校规定课程进入

      实习期的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

      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第四条

      在校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公司要求岗位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第五条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

      第六条

      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

      录用程序

      第七条

      实习生通过综合管理部及动画部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根据公司的岗位要求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部门和综合管理部

      考核的结果,由实习部门主管再次组织面试,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

      第八条

      实习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第四章

      实习生待遇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正面标准照片3张。

      第九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给予实习补贴。包括餐补200元,交通补助60元,共计260元。补助根据日常考勤及工作量计算发放。

      第十条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时间上下班,放假安排依照公司放假通知进行。

      第十一条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不享受公司规定的带薪休假。

      第十二条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不享受正式员工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公司为其安排相关的技能培训,并享受公

      司安排的其他文体活动。

      第五章

      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接触公司内部信息,以防资料外漏。不得擅自带走公司

      有关文件资料及物品、设备等。

      第十六条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参与公司项目,并依

      照正式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实习生请假,须发邮件并由部门主管同意,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人

      事专员,主管同意后,方可请假;原则上不安排实习生加班,如有

      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则根据公司加班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十八条

      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佳的实习生,部门主管可

      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取消其实习资格。经总经理审批后报

      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九条

      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与责任与

      本公司无关。

      第二十条

      实习结束后,相关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以书面形式做出

      评价,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对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实习生,公

      司可考虑其转正。

      第六章

      实习生离职

      第二十一条

      实习生结束实习前一周,须以书面形式向综合管理部递交实习结束

      申请,并向实习部门负责人说明。实习结束前须做好移交工作,并到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离岗手续。

      第二十二条

      实习结束,由实习生所在部门与综合管理部共同考核,给予相应鉴

      定。

      第二十三条

      凡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实习生,公司

      将立停其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指定或根据需要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

      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二: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公司所有实习员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长期实习:指学生尚未到毕业实习,但经公司招聘流程筛选录用,可到公司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实习;

      (二)短期实习:指学生尚未到毕业实习,但经公司招聘流程筛选录用,可到公司进行一至三个月的实习;

      (三)顶岗实习:指校企合作,由学校根据企业需求指派学生到公司顶岗实习工工作。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顶岗实习生除外);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实习时间和进度等,并跟踪了解实习生实习进度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或优先录用。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二)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

      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三)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四)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五)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部(优秀和违纪行为);

      (六)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七)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入职及在岗工作管理流程

      第五条

      入职。所有进入公司实习的人员必须办理实习入职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顶岗实习学生由企业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办理实习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员工登记表》,公司提供表格,实习生如实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实习生银行账户信息。

      (五)彩色1寸近照一张。

      (六)顶岗实习学校由学校通知企业或提供顶岗实习推荐信。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力资源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培训及考核。

      第七条

      实习。人力资源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及公司岗位需求安排学生到公司各用人部门实习。用人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跟踪了解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八条

      实习生享受55元/日实习补贴,实习期间不享受公司相关福利。实习生在岗位表现优秀,可根据其表现发放100-200/月的绩效奖金。

      第九条

      外地实习生公司提供食宿福利。

      第十条

      实习员工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则参照正式员工出差待遇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实习期结束后需退回。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三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用人部门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假期结束未能按时返回公司上班的,需电话告知用人部门进行口头续假,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第十四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

      实习期间,用人部门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建议转岗或终止实习,顶岗实习学校经与学校沟通后可提前结束实习。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实习结束后,考核优秀者,公司可优先录用。

      第七章

      员工离职管理

      第十八条

      实习期间用人部门和员工其中一方终止实习都必须提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终止实习时员工需办理实习离职手续,但公司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实习员工时间超过一周时需填写实习生返校申请表,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须与实习员工进行面谈,如确认公司不再接收该实习生,或是实习员工本人表明不再返司的,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实习员工如在返校后回复不再返回公司任职的,必须到公司补办离职手续,未办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有权扣或不发其实习补贴,顶岗实习人力资源部需与学校联系确定处理方法。

      第二十条

      实习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公司不再出具任何的相关实习证明。

      第二十一条

      实习生办理返校手续或离职手续时,工作资料需全部移交及办公用品等需全部归返公司所有。

      附件:1、实习生表现反馈表

      2、实习生返校申请表

      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实习生表现反馈表

      反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篇三:实习生管理制度】

      xx公司

      实习生管理制度

      为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完善人才结构,规范实习生招聘与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接收实习生流程

      1.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公司组织的校方招聘面试或公司按照校方招聘流程组织的面试;

      2.公司确定了实习对象后,各部门领导/行政部进行实习生资格审核,并安排填报《实

      习生入职登记表》(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或红底照片)。

      3.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行政部安排到公司指定部门工作,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

      4.实习生通过行政部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实习生根据公司的岗位要求安排到

      相应岗位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部门和行政部考核的结果,由行政部再次组

      织面试,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

      二、实习生考勤

      1.实习生须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照实习部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

      2.所有实习生均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能服从岗位安排。

      3.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

      三、实习生培训

      1.各实习部门要对实习生进行公司制度教育、安全教育、岗位等培训。实习生未经

      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各种机器和仪器设备。

      2.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

      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对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实习部门可递交取消其实习资格申请,并报行政部批准、备

      案。

      3.实习生在本公司实习期间,在非工作时间进行的一切活动及其后果由实习生个人

      负责,公司不承担管理职责。

      四、实习生待遇

      1、实习前三个月:

      1)三本/大专生:

      2)二本:

      3)一本:

      2、实习三个月后定岗试用,工资根据各部门岗位制定。公司根据实习生个人学历提供学

      历津贴,即学历越高享有的学历津贴就越高。主要有:

      1)二本(自考本科):元/月;

      2)一本:元/月

      3、拿毕业证后签正式合同,工资按各部门各岗位正式工工资标准结算。公司根据员工个人

      学历提供学历津贴,即学历越高享有的学历津贴就越高。主要有:

      3)二本(自考本科):元/月;

      4)一本:元/月。

      4、公司为实习生提供工伤意外保险。

      5、公司为实习生提供免费住宿,空调电费、周围插座用电自负。伙食按x元/天从薪资中

      扣除。实习生须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6、实习生实习期间,实习工资会根据缺勤情况进行扣减,具体扣减方法参照公司相关规定。

      7、因工作需要公司提供办公所需设备或生产工具,如发生非正常损坏或丢失,须按公司相关规定赔偿。

      五、实习生工作结束及离职

      1.实习过程中,发现实习生明显不适合该岗位,建议劝其提前结束实习期,并告知行政部;

      2.实习生结束实习前两周,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共同考核,给予相应的鉴定

      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3.实习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递交实习结束申请,并向实习部门负责人说明。实习结

      束前须做好工作移交,办好离岗手续,未办理完成交接手续,擅自离岗,公司有权扣减实习津贴,并向实习生所在院校发函予以通报。

      4.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立即终止实习,若产生

      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六、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篇六: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实习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篇一: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企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

      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

      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

      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

      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

      反馈人力资源企化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

      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申请实习的学生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院校证明,由人力资

      源企化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入职手续。人力资源企化部负责组织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实习生个人档案,并安排食宿及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生产等

      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力资源企化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

      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企化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

      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并办理实习

      生离厂手续。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期待遇与试用期待

      遇一致。其余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公司按20元/人.天给予补贴。

      第十条

      实习期间公司免费提交供住宿,水电费由实习生自理。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二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

      资源企化部请假,由人力资源企化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第十三条

      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力资源企化

      部备案。

      第十四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

      实习期间,由人力资源企化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

      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力资源企化部审核后,直接予以

      辞退。违反国(转载于: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

      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实习人员管理办法

      一、公司原则上不接纳实习人员,如需接纳实习人员,应按如下标准接纳:

      1、学历

      :本科及以上;

      2、专业:公司内各职能相对口专业;

      3、实习内容或课题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或缓解一定的工作量负荷。

      4、实习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

      (3)实习推荐信。

      二、实习批准程序:

      1、部门负责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

      2、批准权应经总裁或总裁助理。

      三、实习人员权利

      1、实习人员可无偿乘坐班车。

      2、公司为其提供午餐。

      3、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中(无电脑设备)。

      4、实习人员有相应的工位。

      5、实习人员原则上无工资,下列情况经总裁批准可给予实习补贴:

      (1)能确实为部门缓解工作量负荷的,给予400元/月补贴;

      (2)能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的,给予800元/月补贴。

      四、实习人员义务

      1、实习须签订实习协议。

      2、实习人

      员须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保密)。

      3、实习人员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规划,并接受考核。

      五、实习期考核

      1、如在实习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立即取消实习,并不享受任何补贴。

      2、实习期满,公司提供诚信鉴定。

      3、考核优秀者,公司将予以录用或免予试用期。

      七、实习期借用设备、工具及资料

      1、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以借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实习期结束时须归还,如有损失须按价赔偿。篇二:毕业生实习管理制度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系

      中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一、实习安排

      (一)、学生实习分短期教学实习(含见习及参观)、长期教学实习(综合性生产实习)

      和毕业实习。

      (二)、学生参加实习,由我系统一安排实习点,统一管理。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对口或

      相近。

      (三)、学生若自行选择实习地点,应由家长向系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可将该生实习岗位

      直接转变为就业岗位,且经实习管理人员对该实习点的生产环境、实习条件全面考察后,经

      系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可批准该生单独进行实习。但该生的实习检查及管理仍须纳

      入系内统一管理之中,决不允许擅自改变实习单位。

      二、实习纪律

      (一)、学生参加实习期间,应认真遵守《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对于违反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实习指导(管理)教师

      应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及实习单位相关部门提出处分申请。

      (三)、得到学院或实习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学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及处分等级考虑

      保留或转换实习岗位。情节特别严重或被实习单位开除、退回者,学院将终止其实习。

      (四)、对于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学生,学院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五)、实习前曾被处分的学生,如实习期间表现良好,经本人申请,实习单位和实习指

      导(管理)教师给出鉴定,学院可按相关规定撤消其处分。

      (六)、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要求。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须持证明。

      学生因病、事,除向实习单位管理人员请假外,还必须得到实习指导(管理)教师的批准。

      学生无故不参加生产实习,按每天旷到8课时累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七)、未征得实习指导(管理)教师或实习单位同意,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或实

      习岗位,否则按未参加实习处理。

      (八)、爱护实习单位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三、安全要求

      为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承受能力,学生在参加综合性生产实习或进行较长阶段实习(实

      训)教学活动之前,我系应不断强化学生安全生产生产教育,自觉遵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

      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一)、要求学生参加由学院联系的正规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保险。

      (二)、针对安全生产教育或实习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组织

      学生参加不少于10学时的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有记录。

      (三)、学生在实习中,若因个人未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或未遵从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

      生产责任事故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教学要求

      (一)、参加实习的学生,应明确实习教学的意义、目的和相关要求,全面了解实习教学

      的内容、实习方法及实习计划安排。

      (二)、实习学生要爱岗敬业,虚心求教,理论联系实际,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内容,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三)、学生在参加实习期间,应认真填写实习周记,按月进行实习工作小结。实习结束

      前,学生必须认真撰写“实习报告”,交实习指导(管理)教师批阅。

      (四)、高职学生在综合性生产实习结束后,还须参加我系内组织的实习答辩。

      五、实习成绩

      (一)、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档。

      (二)、学生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鉴定)(30%)、实习指导(管理)教师评价(鉴

      定)(10%)、出勤率(20%)、实习报告质量(10%)及操作技能考试(30%)、答辩成绩(高职)

      等方面进行综

      合考核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综合评定由实习指导(管理)教师依照该比例计算。

      (三)、学生实习出勤天数必须达到规定出勤天数的90%以上,并完成主要实习内容,否则将定为不及格。

      (四)、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五)、受到学院或实习单位严重纪律处分及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生,实习成绩以

      “零分”处理,不予毕业。

      六、其它

      (一)、该实习手册要求学生妥善保管,毕业前交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实习成绩并交所在系

      存档。

      (二)、该实习手册必须按规定要求填写,严禁他人或无关人员填写,其反映的信息必须

      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系

      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篇三: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

      作流程,培

      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事行政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

      标、时间

      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

      导,组织

      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

      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

      据实际情

      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

      反馈人事

      行政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

      的思想状

      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所有进入公司实习的人员必须办理实习入职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办

      理实习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实习生信息表》,公司提供表格,实习生如实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彩色1寸近照一张。

      (五)实习推荐信。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事行政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事行政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

      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事行政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事行政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实习生为公司非正式员工,公司不予发放工资,但参照公司正式员工的基本工

      资给与实

      第十条

      实习生食宿300元/月,公司人事行政部协助实习生解决食宿问题。第十一条

      公司为实习生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第十二条

      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实习期结束后需退回。

      第五章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四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事

      行政部请假,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第十五条

      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备

      案。

      第十六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八条

      实习期间,由人事行政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

      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事行政部审核后,直接取消实习。违

      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实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公司可试用;考核优秀者,公司直接录用并免试

      用期。篇四:顶岗实习规章制度

      顶岗实习规章制度divstyle=padding:10px5px0px20px;margin:10px0px0px-15px;

      1.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2.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3.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4.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5.顶岗实习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企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企化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申请实习的学生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院校证明,由人力资源企化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入职手续。人力资源企化部负责组织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实习生个人档案,并安排食宿及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力资源企化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企化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并办理实习生离厂手续。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期待遇与试用期待遇一致。其余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公司按20元/人.天给予补贴。

      第十条

      实习期间公司免费提交供住宿,水电费由实习生自理。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二条

      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资源企化部请假,由人力资源企化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第十三条

      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力资源企化部备案。

      第十四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

      实习期间,由人力资源企化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力资源企化部审核后,直接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实习人员管理办法

      一、公司原则上不接纳实习人员,如需接纳实习人员,应按如下标准接纳:

      1、学历

      :本科及以上;

      2、专业:公司内各职能相对口专业;

      3、实习内容或课题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或缓解一定的工作量负荷。

      4、实习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

      (3)实习推荐信。

      二、实习批准程序:

      1、部门负责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

      2、批准权应经总裁或总裁助理。

      三、实习人员权利

      1、实习人员可无偿乘坐班车。

      2、公司为其提供午餐。

      3、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中(无电脑设备)。

      4、实习人员有相应的工位。

      5、实习人员原则上无工资,下列情况经总裁批准可给予实习补贴:

      (1)能确实为部门缓解工作量负荷的,给予400元/月补贴;

      (2)能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的,给予800元/月补贴。

      四、实习人员义务

      1、实习须签订实习协议。

      2、实习人员须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保密)。

      3、实习人员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规划,并接受考核。

      五、实习期考核

      1、如在实习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立即取消实习,并不享受任何补贴。

      2、实习期满,公司提供诚信鉴定。

      3、考核优秀者,公司将予以录用或免予试用期。

      七、实习期借用设备、工具及资料

      1、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以借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实习期结束时须归还,如有损失须按价赔偿。

      【篇三:实习员工管理制度】

      实习员工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吸引、选拔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到本公司工作,规范大学生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产业公司的实习用工管理。

      3.内容

      3.1实习用工需求及职责

      3.1.1因工作需要或毕业生培养需要安排实习的,需用人单位和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填写《实习生用工申请表》(附件一)、《实习用工审批表》(附件二),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人事总监审批、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安排。

      3.1.2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甄选,确定实习人员。

      (2)组织关于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3)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沟通引导。

      (4)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综合考核。

      3.1.3各用人部门职责

      (1)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实习效果,并进行有效调整。

      (2)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专业知识培训。

      (3)负责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明确指导要求。

      (4)负责实习生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工作质量管理及在岗安全管理。

      (5)负责实习生考评,公正、客观评价实习生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集团人力资源部。

      (6)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实习生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

      (7)负责实习期满工作鉴定。

      3.2实习生录用条件

      (1)在校学生且专业与公司工作要求直接相关。

      (2)学历不低于本科,特殊岗位经过审批学历要求可放宽。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在校期间无劣迹(需学校提供推荐表证明)。

      (5)符合公司提倡的价值观,认同公司文化。

      3.3录用实习生程序

      3.3.1实习生类别

      假期实习: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以完成课题、个人锻炼为目的或集团工作需要的短期实践。

      毕业实习:未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作为公司储备人才而引进的本年度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实习。

      3.3.2实习生办理程序

      3.3.2.1自主申请假期实习的学生须递交书面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人事总监审批、集团总裁批准后办理假期实习手续,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

      3.3.2.2以完成集团工作需要的实习及人才培养为目的的毕业实习生通过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毕业实习手续,签订《实习协议》(附件三)。

      3.3.2.3毕业实习生须按公司规定提交学校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体检表、身份证、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后方可实习。

      3.3.2.4毕业实习期间,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鉴定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录用为公司试用员工。

      3.4实习生实习管理规定

      3.4.1工作要求

      3.4.1.1尊重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能服从岗位安排。

      3.4.1.2由部门经理根据公司情况安排实习生相应的具体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员式(指导老师)以一对一的形式培训实习生。

      3.4.1.3由于实习生的工作一般为基础性的执行工作,适合技术性、单一项目的岗位,综合性、需要丰富工作经验和成长空间的岗位不考虑。

      3.4.1.4公司文件包括文本文档、电子文档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部门经理负责协调,提供给实习生,并确保资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3.4.1.5实习生每天下班前填写《实习记录表》(附件四),指导老师每周填写实习评定意见。

      3.4.2实习时间的规定

      3.4.2.1实习在一段时间内能取得一定效果,毕业实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以取得毕业证当月为实习结束。假期实习时间视学生假期安排为主,一般为1-2个月。

      3.4.2.2实习生须按照公司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

      3.4.2.3考虑到公司工作需要,实习期间每次请假时间不得长于5个工作日,实习期间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

      3.4.2.4实习期间请病事假累计12天(经批准同意的除外),或旷工1天,即取消实习资格,并终止实习协议。

      3.4.3实习期间补贴

      3.4.3.1假期实习生无实习补贴,并应在实习结束后向公司递交一篇完整的实习感想或论文等。根据实习生个人的情况或需要,公司可向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

      3.4.3.2毕业实习根据岗位需要,设定实习补贴标准如下,实习生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1)技术类岗位:本科70元/天,硕士90元/天(含设计、工程、专业技术类)

      (2)非技术类岗位:专科50元/天,本科60元/天(含行政、人事、财务、客服等岗位)

      3.4.3.3实习期结束后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为公司员工者,可根据实习期表现(优秀、好、较好)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300元实习奖励。

      3.4.4.除上班时间在公司实习外,在其他时间,公司对实习生不承担任何管理责任,其所实施的一切活动及承担的责任均与公司无关。

      3.5实习生的离职(实习期结束)管理

      3.5.1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沟通,给予相应

      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3.5.2实习过程中,发现实习生明显不适合岗位,其所在公司应及时报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提前结束实习期。

      3.5.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立即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终止实习协议。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4.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本制度自二0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6.附件

      附件一

      实习生用工申请表、附件二

      实习用工审批表

      附件三

      实习协议(详见大学生实习协议书)

      附件四

      实习记录表

      附件一:

      实习生用工申请表

      备注:申请表的内容包含:实习生岗位申请原因说明等。

    篇七: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实习规章制度【篇一:实习员工管理制度】实习员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吸引、选拔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到本公司工作,规范大学生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产业公司的实习用工管理。?3.内容?3.1实习用工需求及职责?3.1.1因工作需要或毕业生培养需要安排实习的,需用人单位和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填写《实习生用工申请表》(附件一)、《实习用工审批表》(附件二),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人事总监审批、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安排。?3.1.2(1)集根团据人公力司资经源营部需职要责和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甄选,确定实习人员。(2)组织关于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3)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沟通引导。(4)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综合考核。?3.1.3各用人部门职责(1)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实习效果,并进行有效调整。(2)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专业知识培训。(3)负责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明确指导要求。(4)负责实习生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工作质量管理及在岗安全管理。(5)负责实习生考评,公正、客观评价实习生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集团人力资源部。(6)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实习生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7)负责实习期满工作鉴定。

      3.2实习生录用条件

      (1)在校学生且专业与公司工作要求直接相关。

      (2)学历不低于本科,特殊岗位经过审批学历要求可放宽。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在校期间无劣迹(需学校提供推荐表证明)。

      (5)符合公司提倡的价值观,认同公司文化。?3.3录用实习生程序

      ?3.3.1实习生类别

      假期实习: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以完成课题、个人锻炼为目的或集团工作需要的短期实践。

      毕业实习:未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作为公司储备人才而引进的本年

      度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实习。?3.3.2实习生办理程序

      ?3.3.2.1自主申请假期实习的学生须递交书面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人事总监审批、集团总裁批准后办理假期实习手续,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

      ?3.3.2.2以完成集团工作需要的实习及人才培养为目的的毕业实习生通过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毕业实习手续,签订《实习协议》(附件三)。

      ?3.3.2.3毕业实习生须按公司规定提交学校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体检表、身份证、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后方可实习。

      ?3.3.2.4毕业实习期间,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

      鉴定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录用为公司试用员工。?3.4实习生实习管理规定

      ?3.4.1工作要求

      ?3.4.1.1尊重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能服从岗位安排。

      ?3.4.1.2由部门经理根据公司情况安排实习生相应的具体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员式(指导老师)以一对一的形式培训实习生。

      ?3.4.1.3由于实习生的工作一般为基础性的执行工作,适合技术性、单一项目的岗位,综合性、需要丰富工作经验和成长空间的岗位不考虑。

      3.4.1.4公司文件包括文本文档、电子文档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部门经理负责协调,提供给实习生,并确保资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3.4.1.5实习生每天下班前填写《实习记录表》(附件四),指导老师每周填写实习评定意见。

      ?3.4.2实习时间?3.4.2.16个月,实以习取在得排为主,一般为?3.4.2.2实习生故旷工等行为。?3.4.2.3工作日,考实虑习到期时间的,应报所?3.4.2.4实习期工?3.4.31天实,习即期取间消?3.4.3.1假期实完整的实习感想向实习生出具实?3.4.3.2毕业实享受公司其他福

      (1专业)技技术术类类)岗

      财(务2)、非客技服术等类岗?3.4.3.3实习期期表现(优秀、奖励。

      ?3.4.4.除上班时任何管理责任,?3.5实习生的离规定

      段业时证间当内月能为取实得习一结1-2个月。

      按照公司工作时间间司累工计作不需超要过,10实个习在公司总经理审批同请病事假累计12天实贴习

      资格,并终止实生无实习补贴,并应或论文等。根据实习习鉴定。

      根据岗位需要,设利待遇:

      :本科70元/天,位位):

      专科50元/天束后考核合格正式录好、较好)分别给予在公司实习外,在其所实施的一切活动(实习期结束)管效。果假,期毕实业习实时习间班,不得有迟作间日每。次因请特假殊时情间意。

      经批准同意的除

      习协议。在实习结束后向生个人的情况或需习补贴标准如士90元/天(含设计本科60元/天(用为公司员工者1000元、500元、他时间,公司对及承担的责任均与

      间学一生般假为期3-安、早退、无需得延长长于5请个假),或旷司递交一篇要,公司可,实习生不、工程、行政、人事可根据实习300元实习习生不承担公司无关。

      的一定时毕束视须上下到

      公期不工况间(外补习公习定实下位硕岗,含、结,间其实职理

      ?3.5.1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沟通,给予相应

      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3.5.2实习过程中,发现实习生明显不适合岗位,其所在公司应及时

      报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提前结束实习期。?3.5.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立即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失?4.应本追制究度其由相集应团的行法政律人事中?5.本制度自二0一二年?6.附件

      附件一??实习生用工申

      附附件件二三????实实习习用协工议审(批详

      附件四??实习记录表

      附件一:

      备实注习:生用申请工表申的请内表容包

      【篇二:实习科室带教规章制度】

      南京中医药大学实习基

      ??实科习室科是室实带施教临规床章实制习度的为使实习工作规范地、特作出如下规定。

      工一作、,实并习指科定室一在名科高主年任

      他二有、关负责注意实事习项生。入科教

      三、确定教学意识强、条件”的医师带教。带教教

      内四容、,根并据要实求习做大到纲定制期定实次),定期开展学术讲终止实习协议。若产生不良后

      赔偿心责人任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月一日起执行。

      表、大学生实习协议书)

      :实习生岗位申请原因说明等

      淮安市中医院

      基本单位,是直接指导生产实习利地进行,为了进一步提高临医导师下管,理由此分项管工教作学。的科主任具,向实习生介绍科室情况和规水平高、有较强责任心的符师相对固定。

      习教期学计查划房或,尽病可例能讨论创造(条每件月完(每周一次),完成大纲规定及经济损的教学组织床带教质量负责教学制度及其“带教基本少大于两纲规定题目,准果和十请表见

      含。地

      。顺,领体资育章专业合成组织不座讲课

      介绍医学新进展、新技术和新方法,开阔实习生视野。开展各种有

      助于培养实习生能力的活动。

      五、分管教学的科主任(或副主任)应经常检查带教和实习情况,严格实习纪律,认真考勤,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六、科室应负责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教书育人并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七、实习科室应及时向科教科汇报实习教、学双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求得以尽

      关八规、定严进格行执考行核或“考核表”

      分九管、“教实学习的成科绩主

      实习生管理办??第一章??总??则

      适第用一于条公??为了为司了所规有

      录(用一,)可长到期公实司

      (二)短期实为

      公目司的实,习未生经,公

      第二章??实习管

      第四条??实习生学

      实第校习五推荐信或就期条??间在部实门习负责息、资料外泄。

      第六条??实习生其他相关的规章

      第九条??实习即将实结习束生时本资料和实习内审批单》进行相快解决。,核并制将度考。”任(或“或考副核

      实对习实生习。生

      进:行指三个学生:指学生司习招期聘限流最

      公司实习业,推人实荐表要习加生实习期间制度。

      出需具要学公校司容,提交应审批后成科绩结室要合坚持实在际实表习现生如轮转实记”任应)由审带阅教教并签章师及,时交予填写实并习

      的三管条理??公,司特所制有订实本习办生法分。

      第为以未上到的毕实业习实;习,但经公司

      用寒暑假期或其它时间,的不实超习过(六一个般月不。

      超过三个月需提交一寸彩照2张,身份

      需对填实写习《生实的习人保密员教审育批,表防》止必须与正式员工一样遵守公出求具的实实习习鉴鉴定定等表相等关资证料明,,并门负责人填写实习评定后,章。

      “科实前习,成按绩签章生保后管再。经

      条下两??本种办类法聘流程筛学习或实);

      复印件1公理司实内习部手信考勤制度如习实生填必写须基填写《盖章”:,,考各出有表核入表表主【篇三:实习员工管理制度】法

      二范

      第以型习尚招选月习利以践程实长理到证份。前办续强

      在司及若实在要部盖

      第四章??实习期间的待遇

      第十条??实习补贴:

      (一)长期实习:研究生:1200元/月,本科生:900元/月;

      (二)

      短期实习:不享受实习补贴。

      第十一条??实习补贴根据实习生当月实际出勤情况计算,实习期间不享受公司相关福利。

      第十二条??实习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则

      需理部返办校理,手返续校。时返间校在正常手续请假。假合人事部并补办手人合评人事估实部习下生发实《习实依据;工作评价完提工作表生前7返司个现审工与实习生批手作日续通和知门,及具综体合考人事核办部法对如实填部写对《实实习习生生进考行核面时间主要根据提交毕工员其工中一需办方理终离止职实手习合人事部与部门负责实习生,或是实习习生如在返校后回续。

      3间个在工7作个日工以作上日结束未能按时返。

      间生的考表核现录,用作表为》后,由综合人事

      行面谈。到合准人事备工部作确。定返

      习:生实习

      用;

      表(》二对)实实习习生生业证的时间确定。

      都,必公须司提不前提三供任天向人须与实习生进行本人表明不再返不再返回公司任按照一般员工出差待遇执行。

      第实习习生生返实校习和期返间司如管??

      第五十章三??条实(含)的必须提前到综合人事时以内的按照考勤管理办法进行期回公司上班的,需电话告知综续

      第十四条

      实习生提出返校申请时,由综习给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负责期其返校事宜结束后是否返司的成部与用人部门对其实习期间的进

      第十五条??实习生返司前,需综司时间,综合人事部着手实习报

      第六章??实习生考核管理

      第十七条??实习期间,用人部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考核下

      (一)员工实习期间综合人事谈提出返校申请时,由用人部门录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实习生转为试

      用的第七章??实习生离职管理

      第十九条??实习期间公司和员综合人事部提出,终止实习时续何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实习生返校时,综面谈,如确认公司不再接收该生司的,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实复职的,必须到公司补办离职手

      第二十一条??实习生办理离职手续后,公司不再出具任何的相关证明或办理任何手续;

      第八章??实习生财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向实习生工作牌、办公文具等必备办公用品;实习生实习期间不给予借款。

      第二十三条??实习生办理返校手续或离职手续时,工作资料需全部移

      交及办公用品等需全部归返公司所有。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综合人事部。??附件一

      ??实习部门:

      ??年??月实习人员审批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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